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8号)要求,12月2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研组在组长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刘玉林带领下,对我州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了我中心办公环境、档案管理情况、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并听取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罗金林就楚雄州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情况的汇报。调研组认为,楚雄中心认真贯彻房地产去库存工作,适度放宽提取、贷款条件,主动作为、措施具体、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有力地支持了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去库存工作中的重大作用。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调研组要求,要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去库存,稳增长政策,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去库存为核心,扎实抓好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要认真研究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方面的问题,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要以“双贯标”、综合服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异地转移平台开发建设为契机,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拓展服务渠道,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信息科 曹向鸿)